10日,秀强股份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被要求就公司幼儿教育实体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的交割、未实现融资收益、利润分配预案、应收票据增长等问题作出说明。
2019年6月12日、6月28日秀强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幼儿教育实体运营、管理服务业务作价2.81亿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新星投资,2019年7月,公司完成幼儿教育实体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的交割。此次交易对方新星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陆秀珍共同控制的企业。截至2019年末,卢秀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星投资、恒泰科技合计持有公司45.79%股份,其中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54.33%。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结合新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对外投资及财务状况等,分析说明新星投资是否具有履约支付能力。
新星投资承诺将在2019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分五次向秀强股份支付转让款,此外,此次资产出售涉及的全人教育、江苏童梦、南京秀强、徐州秀强四家幼儿教育业务子公司合计欠付上市公司往来款6215.59万元,新星投资承诺将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分三次向秀强股份清偿往来款。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分别说明截至目前转让款、往来款的支付进展情况,支付是否存在障碍。
对于秀强股份在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科目中分期收款出售子公司的账面余额为1.78亿元,未实现融资收益-2607.14万元的情况,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说明未实现融资收益形成原因、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折现率及确认依据、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对公司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以及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并说明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目前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秀强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4亿元(含税)。此外,2018和2019年秀强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33亿元、1.25亿元。秀强股份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91亿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72亿元,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24亿元。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说明进行现金分红超过本年度净利润的的主要考虑,是否与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匹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2019年末,秀强股份应收票据余额2.1亿元,较期初增长141.65%,其中新增商业承兑票据2362.60万元。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和销售情况解释说明应收票据余额增长的原因,并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应收票据的收回情况,以及2019年新增商业承兑票据的原因,商业承兑票据是否存在按期无法兑付的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对秀强股份境外玻璃销售收入情况、资产处置损失、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对爱多科技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更新等问题进行问询。
根据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需要在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朱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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